按集团公司党委要求,贯彻落实““两学一做”教育实施方案,公司固定把每个月的第一周周四定为“支部主体党日”。公司结合实际,各基层单位按要求开展“支部主体党日”活动,解读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》,学习领会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基本内容,掌握与增强党性修养,践行宗旨观念,涵养道德品格等相关的基本要求。并发放“两学一做”笔记本,对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等进行抄写学习,要求全体党员掌握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“四个必须”“四个坚持”,掌握各类违纪行为的情形和处分规定,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。(许盼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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