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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武汉航发产业投资集团公司投资总监选聘公告
    发布时间:2020-07-15  点击数:

      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,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水平,经集团公司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选聘职位

      武汉航发产业投资集团公司投资总监 1名

      二、岗位主要职责权限

      全面统筹管理武汉航发产业投资集团公司房地产投资开发业务,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汇报对象为集团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。

      三、选聘范围

      (一)选聘方式:公开选聘。

      (二)年龄要求:年龄不限

      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
      1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
      2、曾被开除公职的;

      3、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
      4、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;

      5、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;

      6、所在单位有违规违纪现象,本人负有相关责任的;

      7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      四、选聘人员基本条件

      (一)政治立场坚定,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强,具有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,能肩负起企业发展的政治责任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;

      (二)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,了解现代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,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团队建设能力、改革创新能力、风险防范能力、市场应变能力和驾驭全局能力,在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上有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;

      (三)具有良好职业素养,遵纪守法、勤勉尽责,团结合作,廉洁从业,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;

      (四)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      五、选聘人员任职资格条件

     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      (一)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
      (二)熟悉城市更新政策、房地产法律法规;熟悉房地产开发流程和城市更新项目审报流程;具备房地产管理、物业经营、土地规划、项目定位等方面知识;熟悉土地与房产市场行情和收购操作。

      (三)不低于10年的房地产行业从业经历;

      (四)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担任过主要经营负责人,具备国有企业管理经历者优先;

      (五)独立操盘过大型综合性房地产项目。

      七、选聘程序

      (一)发布选聘公告;

      (二)应聘人员报名;

      (三)资格审查:对照选聘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条件,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;

      (四)面试考核:入围人员参加面试,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、岗位匹配程度等;

      (五)考察推荐:根据面试分数高低,按不高于3: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,即1个选聘岗位最多3个考察人选;

      (六)确定拟录用人员;

      (七)人员公示;

      (八)人员录用及任前谈话;

      (九)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和劳动合同;

      (十)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。

      八、管理及薪酬福利

      (一)人事管理。参与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,并解除劳动合同。

      (二)任职管理。职业经理人在聘任期间,未经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。对聘任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,试用期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。试用期满,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,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。其他相关管理制度按集团公司《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
      (三)薪酬待遇。职业经理人薪酬待遇包括年度薪酬(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)、任期激励、特殊贡献奖等,薪酬待遇的兑现发放按照集团公司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。本次职业经理人的年度薪酬标准为人民币80-100万元,其中,40%作为基本年薪每月发放、30%作为绩效薪酬经年度考核后发放、30%作为风险保证金在任期结束时经考核审计通过后发放。

      九、报名和资格审查

      (一)报名时间:2020年7月15日-7月21日

      (二)报名方式:采用自愿报名的方式,报名人员完整填写报名表、承诺书等资料,携带相关材料到投资集团党建人事部报名。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名表、承诺书、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职称证书、执业资格证书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。党委工作部联系地址:武汉市江汉区红旗渠路100号318室,联系人:宁柯,18086464433。

      (三)资格审查:根据选聘要求,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。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,即取消资格。经审查符合条件者,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。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代为保密,应聘结束后统一处理,恕不退还。

      十、纪律监督

      选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,及时公布进展情况,接受监督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,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、营私舞弊的,严肃查处,坚决纠正;对违反审查纪律的人员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或取消录用资格。

    文件类型: .docx 附件1职业经理人报名表.docx (15.76 KB)

    文件类型: .docx 附件2承诺书.docx (12.11 KB)